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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0 23:23
回复时间:2024-06-24 16:19
2023年12月24重庆市渝中区科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教育机构诱导我买了该机构的2023影视后期高级班,并支付100元预定报名费和5180元分期学费,现已交了1796元。他们是采用分期付款以边学边付的形式引诱我下单买课的。该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暴露个人隐私信息,而且在学习过程中并没有达到宣传的边学边还的效果,课程质量也很一般,我提出退还费用一事该还机构不予解决,一直拖着不处理。天天暴力向我催收,说我是老赖,还扬言要去找我父母。他们利用格式合同条款,限制我退学的权利。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现在需要直接解除分期退还已交费用停止合约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重庆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重庆市渝中区科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暴力催收”的情况,已收悉。渝中区金融办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6月21日下午14:08,我办获知您的投诉情况后,立即上门与重庆市渝中区科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融小贷”)相关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经核查,您不是科融小贷的客户,科融小贷并未对您进行催收。通过分析您提供的截图,发现您是通过“融易分期”办理的贷款,“融易分期”是江西省鹰潭融世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产品。
按照小贷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由公司注册地所在地方政府负责。对此,我办通过查阅资料发现,“鹰潭融世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铜兴路信江金贸大厦8楼,登记地为“鹰潭市信江新区”。现建议您联系江西当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为您解决贷后相关问题。
同时,我办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4:08,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反馈和进一步了解。针对您提出的在观看BiLIbili视频时,通过科融小贷的弹窗广告进入贷款页面的情况。我办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4:19与科融小贷进行了电话沟通,要求科融小贷进行内部核查。是否有广告投放不合规,或者是否有与其他小贷公司开展有不当合作。如有此行为,立即停止相关违规行为,并就此提供详细说明。为此给您带来了相关不便和误解,敬请谅解。
后续,如果您发现您的该笔贷款确与科融小贷有关。您可以直接与我办联系,也可以通过相关问政或投诉平台反映相关情况,我办一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受理于:2024-06-20 23:2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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