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发布时间:2024-06-21 11:00
回复时间:2024-06-28 10:02
1. 按照目前《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服务标准(试行)》的服务标准,根据广大业主朋友反馈龙湖学宸名著的龙湖物业水准达不到超四星标准。2024年6月1日施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此外,龙湖物业擅自额外收取滞纳金等不合理费用。
2. 此前龙湖地产和物业以巴蜀小学为龙湖学宸名著虚假宣传进行销售,最终划片高桥学校。龙湖此番举动对广大业主造成极大伤害,业主为此多番交涉,龙湖因此产生恶劣影响,这点无论是包括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和街道明确知悉。(有业主图片、视频、聊天记录为证)
3. 在业主入住期间,龙湖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在违建整改、车库漏水整改、绿化整改、安保消防、日常服务等诸多方面的不担当不作为不沟通引起业主强烈愤慨,且广大业主沟通无果、投诉无门。此外龙湖地产偷工减料、质量粗糙,诸如T2 8栋外立面雨后褪色。(有业主图片、视频、聊天记录、高新区执法记录为证)
4. 国家政府为了减轻购房者经济压力曾于2023年降低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重庆市高新区恒大未来城四街区的长城物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2024年6月1日起降物业费至为1.9元/平方米.月,且不收公摊费。然而,目前龙湖物业物业费收费3.6元远高于政府指导价1.9元。
综上,龙湖学宸名著的龙湖物业缺乏龙湖一贯的社会责任感,践踏了龙湖物业“区域与客群共赢”自身战略原则,给业主带来了极差的入住体验。龙湖物业单方面促成了业主和物业的对立情绪。
诉求:
1、 请政府敦促龙湖物业提供2021-08-03重庆市发改委“龙湖台资园兴德路项目S15-2/03、S16-2/03、T2-3/04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真实性佐证材料。
2、 请政府敦促龙湖物业应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3、 请政府督促龙湖物业听取业主意见、加强沟通、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希望龙湖物业积极应对,认真服务真正做到业主、物业、基层政府三赢的局面。
4、 请政府主持专家、业主代表、相关部门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建设局联合属地镇街,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按照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约定认真履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若在整改期内仍不满足服务标准要求,建设局将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同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
高新区建设局
受理于:2024-06-21 11:00 评论: 0
声明: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涉及网民隐私权、名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为新闻信源。同时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