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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6 21:35
回复时间:2024-06-27 10:21
渝府办发【2023】104号新收费办法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2015年颁布实施的政策旧办法中规定超过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实行市场调节价。而我在2018年购买的美的荣安公园天下小区(重庆市巴南区天鹿大道419号)内的一套洋房住房,地产于2020年10月通知集中接房,我于2022年接房装修并入住。根据与美的物业(现铂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为超四级服务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洋房3.5元/平方米/月,小高层2.5元/平方米/月,均超过了《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版》四级的价格标准(且超过渝价【2015】68号、渝国土房管【2017】309号及其附件规定的浮动幅度),明确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版》的服务标准情形。据悉,降价需要20%业主签字递交至社区街道,但目前小区入住率低,也未成立业委会,未入住业主多数也无法抽身到现场,相关权益暂无法通过业主间民主决策程序进行维护,故向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咨询,业主应该如何合理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疑问如下,烦请巴南区相关政府部门予以解答:
1、据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渝府办发【2023】104号新办法,渝府办发【2015】36号文件(旧办法)同时废止,像我这种在旧版文件生效期间购房、接房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情况,是否应当遵循新办法,如果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继续遵循旧办法进行市场调节价,那么物业服务单位是否需要遵照渝价【2015】68号公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具体项目服务标准?
2、根据旧办法、渝国土房管【2017】309号及其附件规定,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且达到《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版>的服务标准》要求拟定物业服务方案的,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将物业服务方案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请问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美的荣安公园天下项目地产开发商(重庆美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有将“物业服务方案”报到贵单位?如果有,作为业主,应该如何查阅?
已受理 已转交 已回复 已解决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04号)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明确《办法》的适用对象为“适用于《办法》实施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实施时,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在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经调查,美的荣安公园天下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为四级以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于2019年1月30日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具体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2.5元/㎡·月;洋房住宅:3.5元/㎡·月;幼 儿 园:2.5元/㎡·月;配套停车位:80元/位·月。美的荣安公园天下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均公示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36号)规定,住宅超四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不执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的公告》(渝发改收费〔2024〕145号)公布的住房物业管理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33号)第七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符合法律规定比例的业主表决通过,并将表决结果公告三十日以上。根据上述规定,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议履行法定程序,由符合法律规定比例的业主表决决定。
四、鉴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拨打66222321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巴南区美的荣安小区查询物业相关资料的问题,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如想了解以上信息,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申请表获取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一)线上获取操作流程:登录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二)线下获取途径:前往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制科806办公室,其工作人员提供纸质申请表给您。申请表提交方式有两种方式:1.当面提交。提交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703办公室;2.邮寄送达。送达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区住建委,签收人:703办公室,电话:66221743。
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受理于:2024-06-26 21:3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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