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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21:54
回复时间:2024-07-18 17:53
各级机关领导,石柱县华夏小学家属院,作为华夏小学院老师共同集资修建,归属石柱县教委管辖,其家属院院坝属于家属院内26户人家共同所有,原华夏人民小学经过与家属院内26户人家沟通后,在其院内修建饭堂,但华夏小学搬迁至南滨中学搬迁过后,其家属院内一直属于三不管地带,由该家属院内所有住户共同维护管理。现红井社区居委在没有任何相关单位的公示公告下,(只有现华夏民族幼儿园与社区居委的一张没有任何单位的委托书)强行在居民生活区内安装充电桩,还要在院内修建停车场收取费用,居民制止过后,居委办事员马桂林还威胁恐吓居民!不同意的话要修建围墙拦住该家属院的居民!还要报警抓人!请问一下各级政府机关提倡法制社会!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的吗?也请各级政府核实一下,本人如有造谣诽谤,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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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宾街道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一是该家属院权属情况:原华夏小学家属院是原华夏小学教师集资修建的教师房,产权证明确房屋产权属于集资教师,公共区域属于华夏小学。原华夏小学搬离后,集资房已合法售卖,根据产权证,转卖房屋属于现购房者,公共区域产权仍属于华夏小学。二是该家属院安装充电桩情况:现县教委将原华夏小学规划为石柱民族幼儿园,县教委将原华夏小学家属院管理权委托给南宾街道红井社区管理,社区接收后对家属院按“三无楼栋”进行规范管理。因该家属院没有统一规划充电设施和停车场所,私拉乱接飞线充电情况严重,这不仅影响小区的美观,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该小区在全县整治飞线充电行动中设立有一个标准设备充电点。三是社区干部参与协调情况:因安装充电设备施工单位多次在施工的过程中遭到居民阻拦,红井社区综治专干马桂林前往协调,在出示民族幼儿园《委托书》以及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后,仍协调无果,随后拨打社区民警电话请求调处,不存在报警抓人的情况。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多次发生因电瓶车飞线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安装标准的充电装置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必要措施,这一措施的实施需要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我们鼓励业主积极在三无楼栋管理中自治管理,社区进行大事兜底,希望我们社区能和居民一起开展工作,彻底扭转小院脏、乱、差,车辆乱停乱靠的现象。
南宾街道办事处
受理于:2024-07-15 21:54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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