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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11:33
回复时间:2024-08-19 11:34
万石公路,车流量大,村庄路段也没有1.5米宽的人行道,每天还有几百人街上的居民上来散步歇凉路过。
万州区走马镇11组38号。
农村自建房后面有条河沟,最近被河道整改加固,把我十年前自己建的桥给拆了,最近考虑到,家里老年人出行方便安全,还有94岁高龄奶奶的安全,她以前会独自过桥,不安全,还有几只鸡,家禽要圈养,从新加固桥的安全性,河坝高度一米,河水高10厘米。我建桥高度2米,【十年前】就建房都建桥,能有什么违规违法的。邻居旁边建了铁桥也说违规,反正审批也不得通过!上面点邻居只能搭个木楼梯,淌水过河回家!!!居然被村干部勒令停工。农村的官员就是这么霸道,还把万州水利局,万州执法部门的喊过来。从古至今,遇河搭桥,独木桥,石桥古桥,记载都是好人好事。我在主城也不知道找哪里有关部门咨询,这点老家安全小事。
老父亲电话。周。18182319867
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农村修桥修路 不得强迫农民出钱出力。不得故意刁难拖延。自己修桥也不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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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问题。现回复如下:走马场镇为市级防洪薄弱点,下池河、崔家沟、松林沟穿场而过(其中下池河水流最大),洪水时节涨水极快,极易造成场镇被淹,各种基础设施受损。你反映的河段目前行洪断面宽约5米,高约1.5米。据村民反映,暴雨时洪水会漫过河堤,对公路及农田造成损坏。发现你在此处未经许可擅自建桥,我单位商请区水利局有关人员现场察看,一致认为在此建桥,容易拦截树枝垃圾等,从而引起河道堵塞造成更大的洪水灾害。根据《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从行洪安全角度考虑,禁止在此处修建永久建筑。同时你家房屋面向万石路,背向下池河,建议选择万石路方向为主要出行通道。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受理于:2024-08-16 11:3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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