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17:23:2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周鹏 刘晓雪)近日,陆续有网民在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咨询关于“三对口”入学政策的问题,如小升初符合“三对口”原则为何还要提供物业费发票?房子年底接房户口又在区县,能不能凭购房合同申请在附近上学?
网民:为何要提供物业费发票?户口在区县如何在南岸区申请入学?
“已经满足了‘三对口’条件,为何学校还要求提交物业费发票。”家住南岸区的网民程女士表示很疑惑,到底什么是“三对口”入学政策?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不单是自己,同小区的其他业主也有类似的疑问。
同样为入学犯难的还有杨女士,她说,“新房购置在南岸区,但是现在还没有拿到购房合同,小孩不能在南岸区上学,眼看还有十几天就要办入学了,现在很着急。”
据杨女士介绍,自己的户口在区县,租住在重庆主城,2021年12月在南岸区购置住房一套,房产商告诉她要到2023年12月31日才能交房,但是现在小孩马上要幼升小,由于房产合同迟迟不能下来,因此面临着小孩不能顺利在南岸区入学的问题。
于是,她们把问题反映到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希望能得到解答。
南岸区教委:
看物业费发票是为查验是否和居住地一致
“随迁子女”上学可这样申请
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网民的反映后,积极联动南岸区教委。
Q1:入学为何要提供物业费发票?
5月27日,南岸区教委回复:根据“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学校查看水电费、物业费交费情况是为了查验协议入学子女与监护人户口、房产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Q2:户口在区县,年底才接房,能在南岸上学吗?
5月30日,南岸区教委回复:建议您在2023年6月1日至6月19日,密切关注南岸区教委“书香南岸”微信公众号,在“随迁子女”端口登录进行网上申请,同时根据提示内容准备相应材料。材料准备如下:
(1)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
(4)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证明和五险一金证明。
如还有疑问,请与南岸区教委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838330。
问政有着落,反映有回音
如果您也此类问题
想咨询或投诉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留言
也可登录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咨询